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尼勒克吉仁台煤田火区灭火工程、新疆尼勒克其林托海西部煤田火区灭火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尼勒克其林托海西部煤田火区灭火工程 |
尼勒克县东部 23km 处胡吉尔台乡境内,尼勒克含煤盆地西部 |
尼勒克县融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火区临建工程均利用豫兴煤矿工业场地的已有设施,仅对利用的已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工期1个月。临建工程均为非永久性建筑,包括工区临建工程和泵房临建工程。灭火工程的生产及生活设施利用豫兴煤矿工业场地的已有设施,不需要进行工区临建工程。泵房临建工程仅需要2台水泵安装。项目总投资54769.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0.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场地建筑废料应覆盖、密闭、洒水并及时清运;施工前规划好施工路线,限制作业带宽度。 (2)水环境:在覆盖区东、西两侧设置截水沟,将上部汇水疏导至火区北侧,截水沟采用土明沟;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 (3)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机械;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使用时间,减少夜间施工;合理布置工业场地位置;优化选择运输路线,避免运输路线经过居住集中区附近。 (4)固体废物:对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加强管理,应集中堆放,按类分拣,设置回收装置;生活垃圾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 (5)生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在施工点设置环保公示牌;对工程灭火治理区域及取土场占地进行平整;严禁在非施工区域乱开道路;严禁污染物乱丢乱弃。 |
0999-8359692、8359132 |
2 |
新疆尼勒克吉仁台煤田火区灭火工程 |
尼勒克县东部胡吉尔台乡境内,尼勒克含煤盆地西部喀什河谷南岸丘陵地带 |
尼勒克县融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工程为修复治理工程,不存在运营期,主要为治理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一系列影响。火区临建工程均利用火区东部3.5km豫兴煤矿工业场地的已有设施。本火区及下部采空区采取地表注水降温、剥离挖除火源体及覆盖的灭火方法。项目总投资2489.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8万元,占总投资的6.4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施工场地建筑废料应覆盖、密闭、洒水并及时清运;施工前规划好施工路线,限制作业带宽度。 (2)水环境: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若出现漏油现象,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理;生活设施利用已有设施,项目区内不产生生活污水。 (3)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机械;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使用时间,减少夜间施工;合理布置工业场地位置;优化选择运输路线,避免运输路线经过居住集中区附近。 (4)固体废物:剥离物全部回填;生活设施利用已有设施,项目区内不产生生活垃圾。 (5)生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在施工点设置环保公示牌;对工程灭火治理区域及取土场占地进行平整;严禁在非施工区域乱开道路;严禁污染物乱丢乱弃 |
0999-8359692、8359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