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伊犁州已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项整改任务,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伊犁州一些部门未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面对重点难点问题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日常监管有“宽、松、软”现象。发展改革部门在协调行业部门共同推动节能降耗方面力度不够,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缺乏科学统筹;工信部门对企业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更新监督指导成效不高;流域内存在多头管理与职责交叉,水利部门对水资源管控、高效节水等工作推进不够;住建部门推进污水处理能力与城市发展匹配度不足;自然资源部门对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农业农村部门农膜回收台账统计混乱,数据失真;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环境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整改目标
《自治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细,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三、整改措施
一是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自治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纳入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派驻监督重要内容,列入生态环境部门日常业务指导工作范畴,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不落实、落不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是拧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监管手段,坚决扭转“宽、松、软”现象。激励担当作为,提升动真碰硬和开拓创新能力,实现常态长效管理。深化整改成果,推动生态环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见效,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煤炭生产能力监管,科学统筹煤炭开发利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大对规上企业淘汰落后工艺的监督指导力度,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州水利局明晰权责分工,严格水资源管控,推进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形成水资源监管合力,实现水资源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高自治州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运行水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匹配。州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规范自治州矿山企业管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有效遏制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州农业农村局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农膜回收管理机制。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在旅游景区开发中牢牢守住生态底线,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整改效果
坚持把落实《自治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办和纪检监察监督重要内容,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着力纠治监管工作“宽、松、软”问题,充实生态环保执法力量,提升干部动真碰硬履职能力,构建起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长效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举报件整改办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生态环保监管职责,发改部门科学统筹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规范煤炭生产运行管理,扎实推进节能降碳、绿电发展相关工作;工信部门强化规上企业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更新监管,开展淘汰产能全覆盖复查,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持续推进园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水利部门依托流域统一管理机构,理顺水资源管理权责,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化节水行动,推动水资源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住建部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短板,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匹配;自然资源部门加大矿山企业日常巡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完善矿区标识、界桩、围栏等管护设施;农业农村部门健全农膜回收管控体系,压实县乡属地责任,开展残膜专项清理,统一规范台账填报标准,有效解决台账混乱、数据失真问题;文旅部门严守旅游开发生态底线,规范A级景区马队管理,强化草场保护,推动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同发展,全州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