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自治州工作要求,进一步净化教育系统环境,维护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州教育系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教唆、胁迫、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类:黑恶势力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加入犯罪组织,指使未成年人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行为;雇佣操控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作案逃避处罚的幕后组织者、指使者。
(二)组织学生参与网络黑灰产、涉电诈帮凶犯罪类: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号,以及从事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三)信贷与网络黑恶犯罪类:以“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形式诱骗未成年人借贷,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恶意催收的违法犯罪行为;引诱、胁迫师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等违法犯罪活动;教职员工、学生遭遇诈骗的相关线索。
(四)场所违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类:网吧、酒吧、KTV、电竞酒店、剧本娱乐、棋牌室等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容留、介绍有偿陪侍,引诱未成年人涉足黄赌毒;诱导未成年人租借手机,违规售卖电话卡、网络账号;旅馆民宿等住宿经营主体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不核实身份、不报告风险线索。
(五)行业利益与资源垄断类:黑恶势力强揽校园基建、后勤、物资采购、校服教辅、餐饮服务等项目,强行推销商品、垄断校园资源;侵占校产、损毁教学设施;插手干预招生入学、职称评聘、评优竞聘、学籍管理,破坏教育公平。
(六)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员工违法犯罪类:学校教职工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歧视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性骚扰、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系统人员勾结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七)监护人家暴侵害类:监护人、共同居住人员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八)校园及周边欺凌痞霸类:校园内外殴打、辱骂、恐吓、孤立、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校园欺凌;盘踞校园周边的“校霸”“街霸”涉恶团伙;社会闲散人员勾结校内人员胁迫、欺凌师生。
(九)扰乱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类:非法侵入校园、围堵校门、寻衅滋事、恶意缠访闹访,干扰办学、招生考试、校园活动;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等涉黑涉恶行为。
(十)防范非法宗教向学校渗透,以及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一)伊犁州教育局
举报电话:0999-8290097
举报邮箱:ylzjyjwwc505@163.com
现场举报:伊犁州教育局505室安全稳定处
(二)各县(市)教育局
伊宁市教育局:0999-8326393
奎屯市教育局:0992-3258779
霍尔果斯市教育局:0999-8793054
伊宁县教育局:0999-7863729
霍城县教育局:0999-3022831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0999-3625092
尼勒克县教育局:0999-7791993
新源县教育局:0999-5020103
巩留县教育局:0999-8680289
特克斯县教育局:0999-6681104
昭苏县育局:0999-7788675
注: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线索须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写明被举报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同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二)各受理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及核查进度严格保密,严防信息泄露。
(三)举报人需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事实、夸大情节、捏造诬告,对借举报之名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守护校园安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伊犁州教育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