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伊犁州已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随机抽查伊犁州14个建筑工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情况。其中,奎屯市华悦华庭项目车辆冲洗平台“建而未用”,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靠近小区住户的围挡未设置喷淋系统。伊宁市西安南路、成都南路道路施工工程,工作期间未实施洒水降尘作业。
二、整改目标
在建市政工程施工扬尘得到有效管控,工程参建各方责任全面落实,3000㎡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扬尘视频监控全覆盖,扬尘治理实现“六个百分之百”。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伊宁市西安南路、成都南路道路施工工程及辖区内相关建筑工地均100%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周边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未发生因施工扬尘引发的群众投诉事件。伊宁市住建部门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降尘设备配置及使用、围挡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行等情况,排查出类似问题隐患全部当场督促整改到位。
2.奎屯市住建部门督促华悦华庭项目车辆冲洗平台实现常态化运行,出场车辆100%冲洗达标,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进行硬化,车辆行驶不起尘。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硬质围挡,按照规范要求全部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并定时开启,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
3.伊犁州各县市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加大对在建工程“六个百分百”整治力度。
4.对未落实扬尘污染整改要求的施工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工整治,切实治理污染,杜绝“以责代罚”。
四、整改效果
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各项扬尘治理防控措施常态化、规范化落实。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18日至10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8035051
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