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伊犁州已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五项整改任务,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个别矿山企业侵占草原恢复效果不佳,阿克图别克镇新建煤矿仍在管护期内的区域植被密度严重下降,甚至出现植被枯死。
二、整改目标
按照县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草原专项植被恢复方案》完成治理恢复任务。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是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新建煤矿按照巩留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草原专项植被恢复方案》,已于2026年3月31日前投入1万元资金完成对恢复区域的草种补播工作。
二是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新建煤矿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已于2026年4月30日前投入1.5万元资金完成对恢复区域的围栏安装及相关补水设施的铺设工作。
三是州林业和草原局于2026年6月26日,联合州自然资源局对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新建煤矿草原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州级复验,验收结果为合格。
四、整改效果
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新建煤矿已按巩留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草原专项植被恢复方案》完成治理恢复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公示日期: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7日。
监督电话:0999-8028544
伊犁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