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布点数的通知》要求,伊犁州在原规划布点的基础上增加1个布点数,烟花爆竹经营(批发)总布点数由原有的4个调整为5个。请有意向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企业,向所在辖区的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咨询报名。在2024年12月20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的通知》(新应急〔2024〕194号)前已经获取建设用地、投资项目备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等前期相关手续的企业可优先考虑。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由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将有意向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企业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州应急管理局。
伊犁州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