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征集内容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
(1)白条入账、多账户规避监管,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财务不透明不公开,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及有制度不执行、失职失责等问题。
(2)侵占集体资源资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长期闲置、经营不善造成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
(3)超长期、超低价发包;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在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等合同中存在“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4)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5)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问题;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问题;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99-8020296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耕地地力补贴资金问题:
(1)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
(2)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
(3)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
(4)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
(5)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6)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和补贴结果公示的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99-8023049
2.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问题:
(1)项目建设质量监管执行不力,偷工减料、随意变更、以次充好、监理流于形式等问题;
(2)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未及时移交、日常管护不到位,导致工程设备损毁、设施闲置等问题;
(3)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4)资金使用不合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
(5)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等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99-8030604
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问题:
(1)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指导服务力度不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合作社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2)合作社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未聘任财务会计人员或者未按规定委托代理记账的问题;
(3)合作社未建立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未按规定返还、联农带农不紧密等问题;
(4)归口管理项目资金被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项目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利益输送,违规建设和使用资金,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99-8029165
4.乡镇财政资金问题:
(1)乡镇财政资金内控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乡镇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
(3)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4)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999-8330836
三、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相关问题。反映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提供线索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反映人应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供线索时附带相应印证资料,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提倡实名举报,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伊犁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