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游客和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行社、导游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伊犁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
2.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
3.导游擅自变更行程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行为;
4.导游服务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行为;
5.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索取小费的行为;
6.导游讲解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社会公德的言语。
(二)强制消费
1.合同中有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
2.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自费项目和购物)。
(三)执法监管
严查公职人员在文旅行业监管和执法中,不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执法不公等执法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投诉及线索征集:伊犁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999-12345、新疆文旅投诉微信公众号
(二)举报电话
伊犁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8129856
伊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8220770
奎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23231842
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8791745
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4028098
霍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3028508
察布查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7893591
尼勒克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4629200
巩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5620792
新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5024668
昭苏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6023066
特克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9996623339
(三)来信来访地址:伊犁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伊宁市新华西路64号)
三、举报要求
为便于开展违法线索快速查办,请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伊犁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各旅行社、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
伊犁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