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伊犁环保行”执法检查组赴尼勒克县,通过现场察看、听取介绍、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成效。
检查组先后实地调研了G578线加哈段引洪植绿项目、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尼勒克镇南山社区次生林引水建设项目、尼勒克县儿童公园等。
G578线加哈段引洪植绿项目利用汛期洪水资源开展引洪灌溉,恢复沿线植被,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筑牢道路沿线生态屏障。调研中,检查组认真询问项目管护机制,并详细了解项目生态效益情况。
随后,检查组走进喀什河国家湿地公园。该湿地公园拥有河流、河漫滩、河谷次生林等多种生态类型,是区域重要生物多样性栖息地。尼勒克县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要求,健全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监测,严控湿地破坏行为,持续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湿地公园管理站站长陈幻林介绍说:“我们持续争取项目资金开展河谷退化湿地修复,坚持科学保护、系统修复,提升湿地涵养水源能力,为野生动植物营造良好栖息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湿地保护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共同守护湿地。”
在尼勒克镇南山社区次生林引水建设项目现场,检查组查看了引水工程运行情况。该项目配套建设引水设施,为次生林实施生态补水,有效缓解林区干旱缺水难题,保护天然次生林植被,提升区域水土保持能力。
实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尼勒克县文化活动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尼勒克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成效、现存短板和后续工作建议等情况介绍,与相关人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检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科学适度利用,实现生态、经济、民生效益有机统一;严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规范湿地修复项目实施;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各司其职、联动共治;持续强化执法司法力度,严厉打击湿地违法行为,切实筑牢法治保护底线。(记者 古荣 通讯员 布丽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