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孜别克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也是新疆13个世居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的伊宁市、塔城市、霍城县和乌鲁木齐市,新疆南部的喀什市和莎车、叶城、巴楚等县,大多与维吾尔族混杂居住,从事自由职业、手工业、商业和农业。此外,在新疆北部的木垒、奇台、新源、尼勒克等县也有一部分乌孜别克人与哈萨克人混杂居住,以草原游牧为主要生产方式。
我国的乌孜别克族是从中亚地区迁徙而来的,中亚的乌兹别克族,则在公元15世纪左右由金帐汗国境内的突厥-蒙古游牧民和中亚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主要操印欧语系伊朗语族的原居民融合而成。自民族形成之始,就有乌兹别克人来新疆从事商业或其他行业,其中的一部分陆续就地定居,形成了我国的乌孜别克族(习惯的汉文书写法将中亚的该民族写成“乌兹别克”,将新疆的该民族写成“乌孜别克”)。
乌孜(兹)别克人及其先民有着优秀的乐舞文化传统。早在中国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之际,源于今撒马尔罕的《康国乐》、今布哈拉的《安国乐》和今塔什干的“石国乐舞”就和《龟兹乐》、《疏勒乐》、《高昌乐》等其他“西域乐舞”一起东传,对中原汉民族及东亚、东南亚乐舞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代的乌孜(兹)别克人有变异地继承了古代中亚的音乐文化,形成了包括民间音乐、以《沙士木卡姆》为代表的古典音乐、宗教礼仪音乐在内的传统音乐。民间歌曲是民间音乐乃至古典音乐、宗教礼仪音乐的基础,而“埃希来”、“叶来”又是乌孜别克族民间歌曲的代表和主干。
“埃希来”的篇幅庞大、结构严谨、音域宽广,旋律或深沉、或激昂,主要在“喔朵鲁希”等群众性娱乐集会上供人们聆听、欣赏,个别乐曲亦可用作舞蹈伴奏;“叶来”的篇幅较为短小,节拍、节奏富于变化,曲调轻快、活泼,主要在各种岁时节令、人生礼仪等喜庆场合为群众性自娱舞蹈伴奏。“埃希来”和“叶来”是乌孜别克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别于他民族的文化标志之一,贯穿着乌孜别克族的文脉,体现出乌孜别克人的文化认同。“埃希来”和“叶来”互相补充、相得益彰,丰富着乌孜别克人的生活,陶冶着乌孜别克人的情操。
“埃希来”和“叶来”具有民众性、独特性、古典性、丰富性等特征,对于本民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和中华民族乐舞发展历史、东西方音乐文化交流史的研究都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社会文化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
由于种种原因,“埃希来”和“叶来”已濒临失传的边缘,亟待我们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保护,以保证其世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