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伊州财预〔2021〕2号
州直属各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和年初预算到位率,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0〕94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万元提前下达你县市,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此项补助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二、按照中央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管理要求,该项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识别为“01中央直达资金”。县市在下达资金时,应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该项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各县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2.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单
3.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伊犁州财政局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