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XJ202204160029 |
新源县鑫源矿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没有环评验收,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铁矿粉,污水偷排到山沟,扬尘严重污染环境。 |
伊犁州新源 |
水 |
1.投诉反映新源县鑫源矿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没有环评验收,情况属实。2016年1月7日,该企业取得原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新源县鑫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苏洛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6〕19号),设计规模60万吨/年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要求苏洛铁矿对原露天采矿的地表进行复垦和生态恢复后建设地下开采工程。投诉反映没有环评验收情况属实。2.投诉人反映“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铁矿粉,污水偷排到山沟,扬尘严重污染环境”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自2017年以来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白天不生产,晚上生产铁矿粉的行为,无生产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沉淀池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植被在恢复施工期时,车辆机械作业产生部分扬尘,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7年6月13日原新源县环境保护局针对新源县鑫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县苏洛铁矿“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8月2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3万元罚款。2017年至今,该公司因新疆黑蜂遗传资源保护区调整划分和矿权纠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2年3月起重新启动矿山生态修复。针对该公司环评未验收的问题,新源县已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原露天采矿的地表进行复垦和生态恢复后建设地下开采工程,待硐采基础设施工程完成后立即进行环保验收。针对扬尘问题,新源县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在原有降尘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洒水频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采取覆盖等措施。 |
已办结 |
无 |
2 |
D2XJ202204160030 |
坎苏镇坎苏砂石料厂的生产污水直接排到坎苏河,在砂石料厂区内外乱开乱采(挖的大坑),导致周围的草场被破坏,该砂石料厂没有环评手续。 |
伊犁州新源县 |
生态 |
1.坎苏镇坎苏砂石料厂没有环评手续,生产污水直接排到坎苏河的情况部分属实。经核查,投诉人所称坎苏镇坎苏砂石料厂实为新源县卓硕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坎苏砂石料厂,位于坎苏镇库尔乌泽克村草库伦牧业组。2021年7月8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坎苏砂石料厂无环评手续,举报反映该砂石料厂无环评手续情况属实。该砂石料厂自2021年7月被查处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废水产生,举报反映其“生产污水直接排到坎苏河”情况不属实。2.在砂石料厂区内外乱开乱采(挖的大坑),情况属实。该砂石料厂于2021年4月7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C6540252021047100151731,矿区面积为67.5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有效期限:2021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7日。2022年1月,新源县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经依法批准越界开采行为。3.导致周围的草场被破坏情况属实。经核查,该砂石料厂于2020年6月2日办理了50亩地的临时草场征占用手续,期限为2年。2021年4月7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面积0.0446平方公里,折合为67.5亩,但未办理草原征占手续。另外,该企业未经审批占用45亩草地用于堆料。 |
部分属实 |
1.2021年9月17日新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2022年3月30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新源县分局已对该企业作出了环评批复。新源县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促坎苏砂石料厂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确保不外排。2.新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5060元,并处罚款16518元。同时,责令该企业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恢复治理。目前,企业正在进行土方回填,完成后将进行土地平整复绿。3.针对问题,新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对坎苏砂石料厂违规占用草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举一反三,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依法依规办理草原征占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X2XJ202204160015 |
伊犁州特克斯县琼库什台村,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存在垃圾随处丢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
伊犁州特克斯县 |
水 |
经核查,特克斯县喀拉达拉镇琼库什台村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位于特克斯县东南部,喀拉达拉镇东部,距县城90公里,距镇政府所在地120公里,地处高山地带,平均海拔高度2200米,是纯牧业村。该区域目前有183处房屋,设置垃圾桶350个,配备3吨垃圾清运车一辆,每日将该区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由于路途较远且均为盘山道,仅有1台垃圾清运车,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琼库什台村建设有日处理量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1座,铺设管网3.5公里,接入集中管网85户,其他区域居住较为分散,由于地形原因污水处理管网不能做到全覆盖,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
属实 |
特克斯县针对问题立查立改,4月17日至18日,组织干部群众,对琼库什台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运垃圾12吨。先后召开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推进会、环境卫生整治现场会,对琼库什台村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安排部署,并成立专项组,驻点推进问题整改。计划为该村增配8吨生活垃圾转运车2辆,12吨移动垃圾中转站箱体4套,地埋式垃圾箱8个,更新及增设垃圾箱300个,做到垃圾每日清理。要求景区经营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环保宣传,引导游客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旅游。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用好现有设施,做到污水处理站规范运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加强散户管理。建设分散式污水收集池,统一运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2XJ202204160018 |
奎屯华强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破碎料固废垃圾处理不规范。 |
伊犁州奎屯市 |
其他 |
经调查,奎屯华强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21年8月至9月期间,将200吨破碎待分拣料销售给自然人林某江,由其进一步加工利用。林某江和林某围2人合伙经营的小加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 |
属实 |
针对此问题,奎-独经开区已要求奎屯华强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将销售给林某江的破碎料收回,并按要求堆存、处置。2022年4月20日,经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5 |
X2XJ202204160017 |
奎屯市华强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旁边鑫港塑料厂院内,无照经营分拣破碎料的厂的垃圾底料即处理后的含金属固废垃圾,没有按照国家法律倒入固废垃圾处理厂,举报人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
伊犁州奎屯市 |
土壤 |
经调查,奎屯市华强再生资源公司2021年8月至9月期间,将200吨破碎待分拣料销售给自然人林某江。2021年8月,林某江与林某围合伙在奎屯鑫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西北角建设了一座破碎料筛选小型加工厂,主要从事破碎料分拣。加工厂于2021年9月间歇加工了10天。2021年9月26日,奎屯市哈密路派出所巡查发现该加工厂无相关手续,便责令其停产,并对加工厂控制柜进行了查封。奎-独经开区环保局在2021年10月2日曾在12369平台接到关于该加工厂的投诉,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厂已被奎屯市哈密路派出所查封,2021年11月4日将办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该加工厂被查封后没有再生产,所有物料均未外售。2022年4月14日对加工厂现场检查时,200吨破碎待分拣料仍堆于院内,其中待分拣料约140吨,已筛分料约60吨。 |
属实 |
奎-独经开区管委会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相关要求,对该小加工厂进行了取缔,并要求其将场地恢复原状。2022年4月20日,奎-独经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区域进行检查时,该区域已恢复原状。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