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伊犁州尼勒克县 |
大气 |
1.“伊犁州尼勒克县G577尼勒克苏古尔火车站南侧10公里处第二标段(中铁二局)的石料加工厂扬尘较大”,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石料加工厂位于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境内,系国道G577线精河-伊宁县段公路工程SG2标段配套石料加工厂,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具体位置在第二标段(中铁二局)项目部西侧1.51km处,现场检查发现该石料加工厂在石料加工、物料堆放、装卸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较大。目前该公司正进行砂厂道路施工,车辆经过时有扬尘。为减少扬尘,该公司现配有洒水车3辆,石料加工场地设置有洒水喷淋设施和4个雾炮。2.“伊犁州尼勒克县G577尼勒克苏古尔火车站南侧10公里处第二标段(中铁二局)的石料加工厂没有相关环评手续”,情况不属实。经查,该项目单位编制了《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3月14日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举报反映的石料加工厂为环评批复中设置的料厂。投诉该石料加工厂没有相关环评手续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大洒水频次,进一步完善加工环节喷淋设施,对原料堆场实施围挡遮盖。该公司立即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一是增派洒水车辆;二是增设2处自动喷淋装置和4套雾炮控尘装置进一步降低扬尘;三是对场内堆料进行覆盖。同时对本次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项目经理赵某锋等5人扣减一定比例薪酬和3000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限期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伊犁州尼勒克县 |
大气 |
经核实,受理编号D2XJ202204070002举报内容为“尼勒克县G577尼勒克苏布台火车站南侧10公里处石料加工厂扬尘较大”,尼勒克县根据举报内容于4月8日对举报所称的“苏布台”火车站南侧料场(该料场属于G577线第五标段)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核实D2XJ202204070002的信访案件举报地址应为“苏古尔火车站南侧”,苏布台火车站与苏古尔火车站是不同站点。因此出现了举报人对编号D2XJ202204070002案件办理不满意的情况。核实后,尼勒克县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G577尼勒克苏古尔火车站南侧10公里处第二标段(中铁二局)的石料加工厂进行了调查处理,1.“伊犁州尼勒克县G577尼勒克苏古尔火车站南侧10公里处第二标段(中铁二局)的石料加工厂扬尘较大”,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石料加工厂位于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境内,系国道G577线精河-伊宁县段公路工程SG2标段配套石料加工厂,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具体位置在第二标段(中铁二局)项目部西侧1.51km处,现场检查发现该石料加工厂在石料加工、物料堆放、装卸及运输等环节产生的扬尘较大。目前该公司正进行砂厂道路施工,车辆经过时有扬尘。为减少扬尘,该公司现配有洒水车3辆,石料加工场地设置有洒水喷淋设施和4个雾炮。2.“伊犁州尼勒克县G577尼勒克苏古尔火车站南侧10公里处第二标段(中铁二局)的石料加工厂没有相关环评手续”,情况不属实。经查,该项目单位编制了《G577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3月14日取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举报反映的石料加工厂为环评批复中设置的料厂。投诉该石料加工厂没有相关环评手续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大洒水频次,进一步完善加工环节喷淋设施,对原料堆场实施围挡遮盖。该公司立即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一是增派洒水车辆;二是增设2处自动喷淋装置和4套雾炮控尘装置进一步降低扬尘;三是对场内堆料进行覆盖。同时对本次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项目经理赵某锋等5人扣减一定比例薪酬和3000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限期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伊犁州伊宁县 |
水 |
1.关于“伊犁州伊宁县麻扎乡帕勒特外村北面2公里处路边养鸡场产生的异味大”的问题。举报反映的养殖户位于伊宁县麻扎乡塔尔村2号,距离北侧塔尔村居民区1.2公里,距离南侧帕勒特外村居民区1.7公里,东西两侧均为耕地、草场。该养殖户于2007年开始养殖,鸡舍面积约2000平方米,日产鸡粪约5立方米。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户将鸡粪堆放在院内,异味明显。举报情况属实。2.关于“污水直排至东面30米处博尔博村河坝里面污染水源”的问题。经核查,养殖户东侧30米处水系名称为博尔博松沟。养殖户养殖蛋鸡过程中不直接产生污水,少量冲洗地面水在院落内自然蒸发,所雇佣的8名职工为麻扎乡塔尔村居民,未在厂区居住。现场没有发现有外排的痕迹。2020年博尔博松沟已修建水泥护坡防护堤900米,执法人员在防护堤及周边未发现有排放废水的排口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伊宁县组织人员协助养殖户将院内鸡粪清运至田地用于还田,并要求养殖户对粪便做到日产日清,使用除臭剂降低鸡粪异味。目前院内堆积的鸡粪已清理完毕,异味已基本消除。同时要求严禁污水擅自排放。 |
已办结 |
无 |
伊犁州奎屯市 |
其他 |
2019年10月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奎屯百恒公司负责人李某有关反映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指出:“一、由于克利达公司、百恒公司之间缺少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确认百恒公司存贮的货物来源,也不能确认百恒公司存储的货物性质。二、有关建议。(一)建议百恒公司对存储的货物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二)如鉴定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建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奎屯百恒石化有限公司在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及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自行处理。(三)如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2019年10月9日,百恒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对402号罐内物品采样和送样进行属性鉴定。11月8日,百恒公司提供了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的《奎屯百恒石化有限公司沥青料(原料油)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报告》。2020年第一次疫情结束后,开发区环保局于4月15日向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发函,询问该公司所出鉴别报告是否能够认定百恒公司402号罐内存放的物质全部为危险废物。2020年5月13日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回函,明确表述鉴别报告仅对送样样品有效。402号罐内存放的物质是否为危险废物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标准和技术规范鉴别确定。2020年6月1日,奎屯市分局和开发区环保局对百恒石化进行回复“百恒公司对《关于奎屯百恒石化有限公司沥青料(原料油)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报告的联系函的回复》如存有异议,可向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咨询”。 |
不属实 |
4月16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安局局长郐琪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到奎屯百恒石化有限公司现场座谈,进一步了解企业诉求,沟通、协商问题解决方式。4月17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及环安局局长郐琪与企业进一步沟通问题的解决方案。企业表示将积极主动配合,双方共同努力,尽快商定解决方案的相关措施,积极解决问题。 |
已办结 |
无 |
伊犁州伊宁市 |
大气 |
经核查,举报反映的铁路桥北场地有3家废铁回收站,在废铁破碎、加工环节存在粉尘、噪音,废品堆放存储时有异味。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处有冒黑烟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此地块使用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监狱(伊犁未成年犯管教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伊犁监狱已要求3家废铁回收站立即停止作业,不得再进行废铁破碎、加工。为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伊犁监狱已通知全部8家租赁商户(其中3家废铁回收站、1家钢材堆放点、1家二手钢材市场、1家物流托运部、1家伊宁奔腾驾校、1家汽车维修店)于5月2日前搬迁,将场地恢复原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伊犁州巩留县 |
生态 |
举报反映的“华凌农牧科技公司”为华凌牛业巩留有限公司。该公司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巩留县阿克吐别克镇齐那尔村,项目使用面积为194.39公顷(2915.85亩),用地性质为草场。2021年完成投资1700万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1.8亿元。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繁育中心棚圈、清贮池、检疫用房、育肥中心棚圈、育肥种牛棚圈、饲草饲料加工生产设施、运输饲草饲料设施、粪污处理专用设施、草原防火和灌溉设施。该项目于2021年12月21日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办理了草地征占用手续。巩留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下发《关于对华凌牛业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期)设施农用地的批复》,批准使用面积为194.39公顷(2915.85亩)。该项目区内所修道路为运输饲草料及粪污处理使用,目前道路已完成,道路旁原取料地点已平整。所建电线杆为棚圈用电使用。搅拌站砂石料场地为棚圈建设临时使用,棚圈建成后予以恢复。以上建设内容均位于批复的设施农用地范围内,符合用地要求,不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侵占牧民草场”的情况。举报反映的临时板房,经核查位于设施农用地范围外,不符合用地要求,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举报反映的临时板房,不符合用地要求,已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拆除搬离,企业已完成整改。搅拌站砂石料场地为棚圈建设临时使用,棚圈建成后予以恢复。 |
已办结 |
无 |
伊犁州霍城县 |
大气 |
经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的水定镇馨园小区4号楼后面夜市为霍城县于2016年为发展夜间经济,增添夜间消费活力打造的夜市经济示范点。该夜市与霍城县水定镇东关社区馨苑小区4号楼和7号楼仅一墙之隔,现有经营户29户,其中涉及餐厅的有餐厅4家、烧烤店21家。其中1家餐厅(东乡八块鸡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家音乐餐厅(美丝滩休闲咖啡厅)内设有音箱设备及舞池,使用面积400㎡。虽然采取了隔音措施,但隔音效果较差,导致噪声扰民。 |
部分属实 |
针对存在的问题,霍城县各部门联合督促夜市限期整改。要求餐厅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美丝滩休闲咖啡厅对场所内落地音箱安装离地支架和减震垫,对墙体上的六扇窗户进行隔音处理。截至目前上述两餐厅已整改完成。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