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4日我局受理新疆尼勒克吉仁台煤田火区灭火工程、新疆尼勒克其林托海西部煤田火区灭火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尼勒克其林托海西部煤田火区灭火工程 |
尼勒克县东部 23km 处胡吉尔台乡境内,尼勒克含煤盆地西部 |
尼勒克县融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5月24日 |
2 |
新疆尼勒克吉仁台煤田火区灭火工程 |
尼勒克县东部胡吉尔台乡境内,尼勒克含煤盆地西部喀什河谷南岸丘陵地带 |
尼勒克县融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