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奎屯市北京东路众金利、鼎兴、红顺等五家砖厂生态环境恢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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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北京东路众金利、鼎兴、红顺等五家砖厂生态环境恢复项目 |
奎屯市东部约10km处的开干齐乡北京东路沿线 |
奎屯鼎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众金利、鼎兴、红顺、忠安、诚信五家砖厂形成的8个采坑回填奎屯市、乌苏市、独山子、胡杨河市和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电厂、热电厂锅炉产生的炉渣、粉煤灰、石子煤(统称为“灰渣”)26万t/a,5家砖厂总占地面积为636000m2,其中回填区占地面积262353.5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渗系统、淋溶水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等。填埋场设计有效库容260.7万m3。填埋场使用年限10年。项目总投资420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1万元,占总投资的27.15%。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针对卸车、回填作业、场内运输等扬尘,采取及时碾压、临时遮盖、降低卸车高度、封闭运输、低速行驶、洒水车喷雾炮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降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本项目淋溶水主要来自降雨,通过周边设截洪沟可减少进入回填区的雨水量,加快回填区内淋溶水的排泄,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地下水中污染物的量。回填区内产生的淋溶水采用回喷灰渣的方式进行处理,即在灰渣堆填作业过程中喷洒,起到降尘、防止扬灰的作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吸污车拉运至奎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场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奎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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