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3日我局对中绿电奎屯市10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3日(7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中绿电奎屯市10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伊州环函〔2023〕219号 |
2023-11-0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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