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焦油利用)、昭苏县第二热源集中供热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昭苏县第二热源集中供热站扩建项目 |
昭苏县众惠热力有限公司热源厂场内 |
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乌鲁木齐科创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在现有第二热源厂集中供热站锅炉房内预留台位扩建1台91MW高温热水锅炉。拆除原有锅炉房烟囱上在线监测系统1套,更新为满足超低排放的在线监测系统1套(含电气、控制)。原有高低压系统扩容改造,新增2500KVA变压器1台;新增用电设备、控制系统及配电线缆等设施;新建锅炉微机系统1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8万元,占总投资的31.88%。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项目有组织废气经过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SNCR+SCR联合脱硝,烟气最终经排气筒高度80m高空排放,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超低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即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2) 水环境: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用水;反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3) 声环境:采取加减振垫、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灰、锅炉炉渣、脱硫废物外运作为建材全部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回收,项目产生得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0999-8359692、8359132 |
2 |
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焦油利用) |
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
新疆和山巨力化工有限公司 |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技改项目将40t/d固化焦油替代等量气化原料煤,与656t/d气化原料煤掺混后送气化装置。具体改造内容为:(1)原料煤A库房内南侧新增1处固态焦油围堰(混凝土浇筑,三面围挡,朝东开口,高3米,宽5米);(2)地面处向下开天方地圆锥孔引至-2米原煤1号栈桥顶部位置,接顶部圆管分两根支管,支管下分别加法兰连接2台防爆变频星型卸灰阀引至皮带机上方。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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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卸料废气及地面下料口废气依托煤库内现有喷淋设施降尘。地下出料口的含尘废气由新建集气装置收集,经现有废气收集管道送煤库1台现有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袋式除尘后车间内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 水环境:项目生产不使用水,不排放生产用水。 (3) 声环境:采取加减振垫、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生产、生活固体废物。 |
0999-8359692、8359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