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3日至6月25日,自治州党委第九巡察组对州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州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坚持以上率下、明确责任、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全力以赴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针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不足”的问题。修订完善了《伊犁州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学习。以党组会议、干部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局党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每年撰写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2.针对“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树立不牢方面”的问题,强化学习,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伊犁州统计局防范统计数据重大风险方案》,建立了《伊犁州统计局2023年重要统计数据安全分级保护目录》《伊犁州直统计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约谈办法》《伊犁州直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制度。
3.针对“指导帮扶联系点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心用力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后盾单位作用,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经常性深入驻在村,调研掌握村级经济发展状况。局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主动与所在县相关部门对接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任务,确定帮扶单位工作计划。帮助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推动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4.针对“‘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确保“过紧日子”思想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持勤俭办公,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并举一反三,把节约意识体现到每一个环节、细节中,用制度堵塞每一个浪费漏洞,降低运行成本,努力打造节约型机关。加强财务审批管理,严把支出关口,严格控制干部差旅费支出。
5.针对“落实新时代法治统计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每年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系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结合伊犁州直统计实际,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修订完善《伊犁州统计法治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制定了2023年州直统计系统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扎实抓好各项计划任务的推进落实。
6.针对“行政执法工作有短板”的问题。研究制定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统筹全州统计执法力量,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每年做到县市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加大对执法力量薄弱、案件少的县市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县市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培训,提升县市执法能力,壮大执法队伍。结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
7.针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扛得不实”的问题。每年及时研究和部署普法宣传工作。修订完善了《伊犁州统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州统计局年度工作计划、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加大统计违法举报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积极受理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及时对查实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建议
8.针对“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有短板”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定期不定期到乡镇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在每年的统计法进党校(干部行政学院)培训中增加基层统计人员培训人数,州县统计部门每年完成1次对基层统计人员全覆盖培训。督促各县市统计局每年对基层统计人员现状进行全覆盖回访了解,并形成工作专项报告,分别报县市分管领导和州统计局。州统计局根据县市回访情况报告进行电话和实地抽查了解,并将抽查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市,由各县市采取有力措施最大努力稳定基层统计干部队伍。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的不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不足”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对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党章党规党纪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深刻查找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紧迫性认识。加强责任落实的跟进监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伊犁州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办法》,细化管党治党各项措施。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扛得不实”的问题。局党组会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建立州统计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局党组每半年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掌握局机关政治生态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充分发挥预警、修复、纠偏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针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经常、不精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州统计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准确把握,严格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制度,明确谈话程序、运用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党员干部存在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抓早抓小,抓在经常。坚持严字当头,对轻微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手段,防患于未然。
4.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州统计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定期公开党费收支、财务收支、干部考察等情况,及时公示党员发展、选优评先等有关事项,建立党务政务公开档案。提高党务政务公开意识,明确各处室、各党支部公开工作的职能,加强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提醒和指导。
5.针对“行业监管有漏洞”的问题。坚持与州财政局及时沟通,建立普查经费使用会商联系渠道,加大对普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跟踪管理,监督各县市及时全额发放“两员补助”,确保各项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坚持举一反三,对《州直统计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统计专项业务费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杜绝挪用统计专项业务费问题发生。
6.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的问题。坚持自下而上分层级进一步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防范措施,细化会计、执法等岗位风险点,严防漏洞,补齐短板。加强财务监管,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加大财务票据报销审核审批,加强对物品物资购买的管理,杜绝不合规票据报销。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干部公务活动必须用公务卡结算票据。对车辆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堵塞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中的廉政风险漏洞。
7.针对“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不实”。优化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谈话询问、调阅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被督察县市和部门在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8.针对“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实”的问题。对上级文件做到转发必审批、重要文件必上会研究,使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充分体现伊犁州直统计工作实际、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州统计局实际,对《伊犁州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方案》《伊犁州统计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完善,结合《伊犁州统计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方案》,制定《伊犁州统计局干部年度积分考核办法》和《伊犁州统计局党建品牌创建方案》,使统计部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有抓手,充分体现统计工作特点和工作亮点。
9.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加强财务政策学习,全面吃透政策精神,做到精准把握各项政策要求,避免工作决策不当。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财务负责人要认真把好财务审批关口,局财务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
10.针对“执行法规条例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三重一大”及财务预决算等制度建立修订,严格落实重要文件印发等重大事项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对党组会议决议编发会议纪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格发文审核,规范发文流程,精简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学习要求,规范学习内容,强化学习管理。
1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财务支出审批。加强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学习,提高准确把握财务管理各项要求的能力,严格规范财务支出,确保各项支出合规。加强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和监管,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按照局财务内控制度要求,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年度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针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事业费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加强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局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做好每年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支出专项资金,把握好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度专项资金支出计划按进度完成。
13.针对“执行现金使用管理条例不坚决”的问题。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培训,经常提醒了解财务工作情况,听取财务工作的汇报,指导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利用州财政培训平台和自治区统计系统财务培训平台,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州统计局现金管理办法》,强化单位现金管理,严格落实现金使用管理条例,严格财务工作现金支票管理,规范现金使用办法。严格把关,加强财务内部监督,由局内控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现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党组议事规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专题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民主决策议事机制。严格把关,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伊犁州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党的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党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规范议事决策内容和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更好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3.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的问题。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人事教育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确保干部选拔工作全流程规范无纰漏。由人事教育处负责,加强对填写《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的培训和指导,做到培训指导全过程全覆盖。
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谋划”的问题。通过选调、遴选、招录等方式补充新鲜血液,三年内使年轻干部比例提高到15%。制定年度年轻干部引进和培养锻炼计划,召开年轻干部座谈、谈心谈话会,激发年轻干部工作热情。结合各专业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一帮一、多帮一”帮带,让年轻干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成为统计工作的行家里手和业务骨干。大胆培养使用年轻干部,通过多岗位锻炼、职级晋升等方式加快年轻干部培养,解决中层干部断档问题。
5.针对“统计人才队伍薄弱”的问题。用活现有干部力量,加强现有人员全要素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合理调配人员岗位,多岗位锻炼干部,使更多干部具备“一专多能”和处理多项统计业务的能力。通过选调、遴选、招录等方式补充新鲜血液,将2022年新增5名干部全部充实到相关业务处室。
6.针对“执法队伍建设用心用力不足”的问题。督促州县两级统计机构凡满足报考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报尽报、应考尽考,持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统筹州直统计系统执法干部队伍,采取联合执法、重点执法等形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扩大执法覆盖面,提升统计法治工作威慑力。
7.针对“‘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带头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对分管处室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切实履行好党建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抓党建责任意识,结合统计中心工作,抓好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五个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对因工作变动而出现支部委员空缺的支部,督促指导所在党支部及时进行补选。
8.针对“党建基础工作有弱项”的问题。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支部工作,做到支部会议和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安排的时间和次数有保证,每次学习、会议和活动有记录,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效果,使总支、党支部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做好相关资料的及时归档。党总支不定期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开展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抓好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重点工作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管好党员,带好队伍,推动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9.针对“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不扎实”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抓好党员理想信念和党性宗旨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计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格规范发展流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质量。
(四)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彻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9年巡察反馈指出的‘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滞后’”的问题。进一步与州大数据管理部门和自治区统计局汇报对接,了解掌握当前大数据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新要求、新部署,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围绕“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应用,在全州统计系统组织开展统计信息实用技术竞赛,提高统计干部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业务能力。2023年一季度,已开展州直统计系统技能竞赛1次。
三、积极运用成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通过集中巡察和全面整改,州统计局党组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警示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单位政治生态发生根本好转。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在州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统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035337;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斯大林街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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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统计局党组
⠂⠂⠂⠂⠂⠂⠂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