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土地污染、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这些都是生态环境问题……”8月14日,一场旨在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普及生态法律知识的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在伊宁市苹果公园展开。
普法活动现场众多市民踊跃参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的工作人员向过往市民发放精心编制的宣传资料,其内容涵盖了生态保护的基本常识、法律法规条款及个人在生态保护中肩负的责任和义务。

图为宣传现场。
市民黄琴是一位广场舞爱好者,她现场咨询工作人员:“音乐的音量多少分贝变成噪音?”工作人员耐心地答复:“噪音的判定不单取决于音量大小,还与播放的时间、地点紧密相关。通常来讲,在居民住宅区,白天音量超过55分贝,夜间超过45分贝的声音就可能被认定为噪音。”黄琴说:“我们今后跳广场舞要注意。”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王亚文介绍,在全国第二个生态日来临之际,伊犁州直各法院均开展普法活动,旨在提高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宣传倡导、全力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今后,伊犁州分院将持之以恒地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生态环境,全力以赴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有力保障。(记者杨静怡陈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