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
联系电话 | 8071006、8030282 |
办理地址 | 伊宁市迎宾路44号建设大厦 |
许可条件 | 由建设项目所在的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审查意见,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
申请资料 | (1)《选址意见书》申请书;(2)项目批准文件;(3)用地范围现状地形图(1:500-1:2000)及电子文件,并标出建设范围;(4)已审定的规划方案图;(5)相关职能部门意见;(6)其他材料(经办人员现场踏勘、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资料) |
办理程序 | 受理、承办、审核、现场考察、专家评审、批准、办结 |
办理部门 | 城乡处、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 工作时间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律效力 | 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计委建规〔1991〕583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法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2〕83号)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新浪微博: @伊犁政府网 微信公众号:yili_gov_cn 微信二维码:
开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办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管理 [新ICP备10001890号-1 ] 网站标识码:6540000001
E-mail:webmaster@xjyl.gov.cn 联系电话:0999-8024006,8036799 传真:803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