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
联系电话 | 0999—7825015 |
投诉电话 | 0999—7825003 0999-7825012 |
办理地址 | 伊犁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15室(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维多利亚小区) |
许可条件 | 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申请资料 |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2、标准批准发布文件;3、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5、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6、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
办理程序 | 单位申请→州质监局受理、批准 |
办理部门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律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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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办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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